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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儿童医疗要告别“自然生长”模式

    2019-05-06

     近日 ,苏州市民李先生出生31天的女儿因呛奶造成窒息 ,他打了两次120急救电话 ,先后来了两辆救护车 ,但都不愿意接送孩子 ,因为来的救护车都是针对大人的 ,车上没有针对小孩和新生儿的专门设备 ,且医护人员不了解新生儿的救治知识和技术 ,路上出问题 ,他们负不起责任 。(7月5日《扬子晚报》)
     
      由于新生儿疾病很特殊 ,诊疗设备和技术要求不同于成人 ,新生儿院外急救 ,一直是个较头痛的事 。通常情况下 ,儿童或妇幼机构可提供新生儿专用救护车 ,但总体数量仍显不足 。专用救护车不够 ,成人救护车则难免有所顾虑 ,担心一旦救治不力 ,自己会惹上麻烦 。
     
      和新生儿遭救护车“拒载” ,固然与专用救护车数量不足有关 ,但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 ,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。在这次急救过程中 ,也许李先生永远也等不来专用救护车 ,但他的孩子显然不能无人施救 ,救护车即使不具备救护新生儿的能力 ,但它至少能发挥出专用车辆的作用 ,在交通便捷性和基础救护方面 ,都强于其他社会车辆 ,在当时的情形下 ,由到场的救护车对患儿展开施救和运送 ,是最佳甚至是唯一的选择 。
     
      救护车救与不救,不能由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说了算 ,应将明确写入制度规范当中 ,由急救中心根据当时的情形 、参照制度规范来统一调度和决定。急救现场不可能总做到万事俱备 ,因此就地取材 、随机应变 、紧急避险 ,应是急救所应保持的原则 ,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导致的伤害 。同时 ,相关制度规范还得划清责任 ,减少成人救护车对儿童的施救顾虑。
     
      救护车是否救人 ,不能只看风险不看责任 ;医疗项目的存废 ,不能单纯以是否赚钱来衡量 ,还应牢记医疗的公益性 。假如全凭医院和医生自觉 ,他们难免会趋利避害 ,做出不利于救治患儿的决定 。只有将这些内容纳入强制性规划 ,进行制度性约束 ,实施政策性补贴 ,以此告别儿童医疗的“自然生长”模式 ,才能尽早化解儿童看病和急救难题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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